浙江法商专修学院是由浙江省法学会创办,于1999年经省教委批准,由浙江法律函授学院更名组建的社会力量办学的高等教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落实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与高校签署的《校企共建就业创业学院合作协议》,努力营造良好的高校就业创业生态环境,大力发展众创空间, 激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造活力,形成高校就业主体规范化,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发展新格局,结合高校实际,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来建设浙江就创专修学院。 浙江就创专修学院始终坚持‘立足浙江、辐射长三角、面向全国’的发展宗旨,积极探索创新就业创业培训新模式,不断强化学院服务功能和水平。把握机遇,继往开来,通过强化就业教育培训讲师和创业教育研究导师两支队伍的建设,强化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模式的探索,深化就业教育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发挥平台效应与聚合优势,提升辐射力影响力,努力使就业创业教育成为学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学院将秉持“以职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能力为本位、校企共育、价值融合”的办学理念,以就业创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培养模式,通过5年的努力,把浙江省携职就业创业学院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鲜明的中国就业创业大学,为发展现代就业创业教育而努力奋斗。 |